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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外国语大学本科学生公寓卫生检查细则
发布日期:2018-07-12点击数:

为进一步建设文明校园,营造干净、舒适、整洁、卫生的住 宿环境,使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大 连外国语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制订本细则。

一、检查项目

1.空气清新度;

2.房间整洁度;

3.物品摆放整齐度;

4.宿舍文明度。

二、检查细则

1.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结合方式进行,保证每个寝室 每学期最少检查两次。

2.学生行为文明督导室负责制定学期寝室检查时间,并发放 至各院系,各院系根据全校寝室检查时间自行安排本院系寝室卫 生检查时间,每学期不少于三次。保证本院系检查与学校检查时 间错开。

3.学生行为文明督导室负责组织校民管会、各院系民管会进 行,在检查后一周内将检查结果公布,并通知相关院系辅导员, 院系检查结果自行公布、存档。学校检查和院系检查的平均值为 学生寝室学期卫生总成绩,作为学生个人学期综合素质考评、评 奖评优和学生入党考察的重要依据。学校检查成绩作为评选学生公寓先进集体的主要依据,学校检查成绩和本院系检查成绩的平 均值作为文明寝室的评比依据。

三、评分标准

1.寝室卫生情况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90~100 分为优秀;70~89 分为良好;

60~69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2.具体评分标准

(1)满分 100 分

(2)室内通风良好,空气清新无异味(10 分)

(3)房间清洁(5 分)物品鞋子摆放整齐(5 分)无痰迹脏 物(5 分)

(4)四壁及天花板无灰尘、无脏迹、无蜘蛛网,墙面美观(5 分)不乱贴、乱画,不在墙壁上钉钉子(5 分)

(5)内务整洁美观得体(10 分)(床铺乱按不叠被处理,不 叠被每人次扣 5 分)

(6)个人桌面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灰尘杂物(10 分)

(7)阳台内无乱堆乱放的杂物(5 分)阳台地面清洁无积水(5 分)

(8)暖气上面无灰尘,后面无杂物(5 分)

(9)寝室内不乱接电线(5 分)不违章使用电器(5 分)

(10)寝室整体美观、温馨、整洁程度(10 分)寝室有值日 生表(5 分)检查卫生时宿舍成员与检查组成员配合态度(5 分)

3.检查以“评分标准”所列项目为准,检查人员凭证件进入寝室并严格按要求进行打分。

四、其他

1.寝室成员应全力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如在检查中有不服 从管理者以及不配合检查者,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直 至相应纪律处分。

2.卫生检查特别优秀的寝室给予表扬,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寝 室给予通报批评。寝室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含)以上被通报批 评,则取消该寝室所有成员的评优资格;单个寝室累计三次被通 报批评或一次检查中多个寝室被通报批评,则取消该寝室所在班 级的年度先进班集体评选资格。

五、本细则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修订,经学校 2017 年第 11次校长办公会通过,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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