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学位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大连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大外校发〔2023〕48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本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党政负责人及教师代表、辅导员共7人组成。主要职责为:按照学校推免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组织推免生推荐与接收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院长、书记
成员: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分管本科生工作)、研究生教研室主任、高年级教研室主任、辅导员
二、申请条件
第一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第二条 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第三条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因违法违纪受处分、逾期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者,实行一票否决,不得申请推免。
第四条 学业表现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专业培养潜力。
第五条 同时符合以下学业条件:
(一)第1-3学年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二)第1-3学年平均学分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平均学分绩=〔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成绩计算公式如下:大一学年学业成绩*40%+大二学年学业成绩*40%+大三学年专业成绩*20%(大三年级国内同学只计算专业成绩,国外同学以国外成绩单为准进行加权平均,算法为〔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三)外语要求:俄语专业学生通过俄语专业四级,乌克兰语、哈萨克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外语四级或相当于四级的统考(没有统考语种的除外)。
三、实施办法
1、我院根据各专业发展规划及建设情况,综合考虑本科生、研究生培养能力、本科应届毕业生人数、研究生招生计划、推免生遴选与录取工作成效等,本着向重点专业、优势特色专业倾斜的原则制定推免名额分配办法。
2、综合测评100分=学业成绩80分(占80%)+素质拓展成绩20分(占20%)。学业成绩满分80分=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分*80%,素质拓展成绩满分 20 分,包括学科竞赛、科研创新、品德行为、文体及社会实践表现等。素质拓展得分计算方法为:规定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品德行为表现测评成绩,学业表现测评成绩中与学科竞赛、科研创新相关加分以及文体表现测评成绩相加之后进行平均。
(注:品德行为表现测评成绩、学业表现测评成绩中与学科竞赛、科研创新相关加分及文体表现测评成绩的得分依据为《大连外国语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考核办法》(大外校发〔2020〕86 号)中的相关规定。)
3、如果本专业有大三出国的学生,成绩计算公式如下:大一学年综合测评*40%+大二学年综合测评*40%+大三学年专业成绩*20%(大三年级国内同学只计算专业成绩,国外同学以国外成绩单为准进行加权平均,算法为〔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如果本专业大三学生没有出国的情况,则按照以上第2点的综合测评办法执行。
4、我院根据学校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制定推免名分配办法。如果当年有乌克兰语或哈萨克语专业,则班级名额为班级学生总人数的10%。(注:学校每年于9月份公布推免名额,名额公布后另行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
5、拟推荐人选经本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上报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加盖俄语学院公章,统一报送院办公室、教务处和研究生处审核。
6、向全院师生公示推荐学生名单。
7、俄语学院对本办法具有解释权。